银行科技培训资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doc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有效的信息科技治理,根据《商业银行法》、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高管层进行信息科技治理的决策机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信息科技战略、信息科技重大决策事项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本行行长、主管信息科技工作的副行长及首席风险官。
(二)总行办公室、财务会计部、管理信息部、投资银行部、金融市场部、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产托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运行管理部、国际业务部、内部审计局、内控合规部、信息科技部、电子银行部、产品创新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数据中心(北京)、数据中心(上海)、软件开发中心等部门总经理(主任)。
第四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行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信息科技的副行长和首席风险官担任。
第五条 委员会在总行信息科技部设立办事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由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履行其相关职责。委员会秘书长由信息科技业务总监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下设技术审查委员会,主要承担重大项目技术方案审查等工作,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七条 各委员成员所在部室确定1名联络人员,负责与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审议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科技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建设规划、信息科技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年度项目版本规划等内容,推动信息科技治理建设。
(二)审议信息科技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及进度报告等内容。
(三)审议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
(四)审议信息安全策略、信息安全重大事项和信息安全评估报告。
(五)审议业务连续性计划、信息系统重大生产事件应急预案、年度应急演练情况报告等内容。
(六)审议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报告。
(七)审议信息科技外包的相关事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行科技决策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审查委员会在全行科技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使全行信息化建设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委员会)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机构,是研究和审议全行信息科技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等科技事项的机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技术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若干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由总行分管信息科技工作的副行级领导兼任;副主任委员1名,由总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兼任;委员由总行科技部门和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或专家担任。总行科技部门包括总行信息科技部、数据中心(北京)、数据中心(上海)、软件开发中心;总行业务部门包括个人金融业务部、运行管理部、电子银行部、产品创新管理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银行卡业务部、管理信息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国际业务部。
第五条 技术审查委员会委员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部门推荐。技术审查委员会各相关科技和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推荐2名副总经理级(含)以上部门负责人或专家作为委员。
(二)领导批准。技术审查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或增补时,须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提名,提交技术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主任委员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