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银行深深涉足于企业的经营事务,形成了颇具特色的 “主办银行制”。
被比喻成“企业专属的私人医生”的主办银行是指与企业保持长期而密切联系的一两家主要商业银行,它对企业提供债务资本的同时对企业提供金融、并购、海外投资咨询等综合服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探讨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对我国民企在转型中具有借鉴意义。
1. 日本企业并非是”失去的二十年”
自从1989年的日本泡沫经济崩溃以来,日本GDP增长率年平均不足1%,全球媒体对日本经济一致唱衰,称过去的20年为日本”失去的二十年”。然而纵观日本经济,日本依然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GDP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OECD)的平均值,且GDP增长率在发达国家中领先,2019年的日本GDP增长率达到1.8%,接近同一时期的美国经济增速。
2012年以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大力推行以“安倍经济学”为代表的新政,其目标是重振日本疲弱的经济、终结长期通缩和缩减公共债务。日本的“量宽政策”虽然未达到预想效果,以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收益正在改善,特别是大企业账面收益连年激增。日本財務省统计,截至2018年底,日本企业的留存收益总计达463万亿日元,其中,排名第一的丰田汽车留存收益高达20万亿日元,2018年的营业额也初次突破了30万亿日元。但是企业并没有将大量的利润还原给员工,而是将利润存起来作为“内部留存”,这被学者视作“导致日本消费长期处于低迷”的主要原因。同时也反映出日本企业的良好的经营体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过去的二十年是日企”苦练内功的二十年”。笔者通过切身实践认为,过去的二十年也是日企”苦练内功的二十年”,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度”在对日本企业的崛起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9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衰退,我国对该制度的关注度也渐渐下降。反观日本制造业企业在全球的地位非但没有衰退反而苦练内功使核心竞争力日益见强, “主办银行制”对于日企的成长功不可没。
日本企业按融资比重把排第一位的银行称作主办银行,主办银行一般占企业日常金融业务和海外业务的比重很高,与企业之间具有长期固定的综合性交易关系。譬如主办银行作为企业大股东要对该企业经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予企业在金融支持,主导企业兼并重组;主办银行的证券子公司通常为该企业发行债券的主承销金融机构;主办银行把体系内具有国际视野、金融知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向企业输出,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主办银行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如下 :
(1) 最大的公司债权人,银行主贷在企业资本来源中占主导地位。二战后,日本证券市场的发展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各公司不得不依靠从银行贷款这一间接融资途径来满足其需求。
(2) 重要的企业股权持有者。日本主办银行与其关联企业间存在长期而密切的合作,在其公 司治理结构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规定银行可持有企业股份的5%,主办银行制实现法人持股及银行与企业交叉持股,银行可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更换企业高管,介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3) 人事参与。银行通过向企业派遣内部董事 (由企业支薪的高管)来实现对公司的人事参与。
在日本的大企业中,来自银行的董事不在少数。银行颇具特色的“出向制度”一般允许员工在48岁以后离开银行转入关联实体企业工作。从银行的角度而言,出向员工虽然彻底离开了金融体系,对于加强银企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种人事参与,主办银行可以迅速而准确地获取有关公司的第一手信息,帮助公司加强其业务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还可以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制订与实施全过程加强控制。
2.主办银行在当今日本社会中的地位
主办银行制融合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以及银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几乎每一个日本企业都与某银行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这些联系包括贷款,但也涉及债券发行支持,股权投资,支付结算帐户以及各种不同的信息和管理方面的服务。
战后,日本的银企关系是以主办银行为中心的模式。主办银行制和财阀制实质是相互重叠交叉和互补的公司治理结构。财阀是在1930年代以后出现成的日本家族大企业的联合,这些企业之间的联系包括交叉持有股权和债权,产品和劳务贸易。但是其核心企业多为银行,因此主办银行则可以视为是财阀企业间实现联系的基础。
财阀集团根据成员企业实施绩效所体现的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来对控制权的分配作出适应性的重新调整,只有当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财阀集团对企业的治理模式才转入积极干预状态,而实行这种干预通常要由主办银行来牵头。主办银行是日本财阀集团对其成员企业进行控制权调整的具体实施者。
1990 年代中后期到 2000 年初,日本实施了“金融大爆炸(big bang)”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主办银行制的银行为企业护航模式也逐渐暴露出弱点。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1997 年以后,北海道拓殖銀行和日本长期信用銀行、日本债券信用銀行先后破产,银行对企业的持股的减少以及规避不良资产等企业行为的出现,貌似主办银行制要退出舞台,其实其主要职能并未发生大的变化。特别是企业遇到经营危机或是濒临破产时,股票价值大跌导致股东的作用大幅度降低,这时主办银行作为主要债权方对企业实施重组,行使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说起到的作用巨大。
日本的帝国数据公司在2018年对日本企业147万家实施的全国主办银行调查显示,回答主办银行是三菱UFJ、三井住友、瑞穗等5家都市银行的企业共29.2万家(占比19.8%)、回答是地方银行的共 73.5万家(占 比50.0%)、回答是信用金庫的有 34.1 万家(占比23.2%)。由上可见,被称作日本三大巨型银行的三菱UFJ为10.1万家企业(份额6.8%)、三井住友为 7.9 万家企业(份额 5.4%)、瑞穗为 6.4万家企业(份额4.3%)承担了主办银行的职责,同时其他各级别的银行都发挥了相应的主办银行的作用。
目前,日本企业的银行贷款所占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但主办银行作为企业最大债权人的地位并未发生过动摇。抛开大型都市银行与财阀集团各成员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交易关系,一般来说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金融机构也会角逐主办银行的地位。因此主办银行并非局限商业银行,包括投行和信托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也分担着主办银行的职能。
3. 主办银行制能否扭转我国民企的“融资难,融资贵”?
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关系也有与主办银行制度类似之处,至今还是有银行通过与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供金融支持承诺彰显主办银行地位的情况。但是与日本模式比较,银企同舟共济的主办银行制度和实践甚少。中国人民银行在2000年初也提起过主办银行制度,之后随着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化经济的推广,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蓬勃发展起来,通过市场竞争重新分配市场份额的现象日益普遍。
历史与社会形态的大的背景中演变而来中国和日本的金融体制的不同,决定了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角色的不同。日本的大型都市银行不仅在金融业的各个领域拥有一系列子公司,而且通过证券、保险,投资等一系列行业,实际上控制了一大批实业企业的财务(上基本都是参股)。在该模式下可以通过对企业的全方位个领域的经营支援和掌握企业一线信息实现银企的可持续发展,这两大功能是是由日本的商业银行私有化制度所决定的。我国限制银行对企业持股,银行不直接成为企业的股东也就不可能起到日本主办银行的经营支援。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占绝对优势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短期内要做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私有化是不现实的。
我国商业银行在提供融资时有“近国企,远民企”的倾向,也是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主要贷款额度发放给了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监管成本的提高以及收益较低、风险较高都促使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供贷积极性不高。
在我国经济下行中,降杠杆降产能影响一些企业的资金回笼,银行的风险偏好与民企的不透明的经营却不匹配,打击影子银行也堵塞了民企非正规融资渠道。目前,中国民企因无法落实担保或者抵押而发生拒贷的比例很高。从企业抵质押品不足,信用担保体系的缺乏导致“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中,反映出我国银行体制尚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对信用提升评级的需求。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是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的“金融科技(fintech)”实现了金融服务的发展创新和效率提升,在一些领域的发展可以认为领先于日本。银企直连系统实现了企业的财务系统与银行综合商务交易平台的对接,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财务系统与银行综合业务系统账户信息的一致性。
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已经运用在了清算、跨境贸易、供应链、信息识别和数字货币等方面,不仅能够帮助银行增强风控能力,还能够在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上起到助力作用。2019年,国家网信办共发布了二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涉及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等6家银行,共计14项区块链服务。区块链更多是以大数据为依托,银行被企业邀请接入区块链后才能收到企业数据,因此企业和银行的关系也由传统模式的被动变为主动。主办银行必须积极投入金融科技着手对企业整体业务链的开拓,才能捍卫主办银行的地位。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制度的基础以及特殊性,加上经济高速发展中出现的企业风险取向错位,出现了金融供给端对企业需求端市场细分不足。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是企业最大的股东,也不具有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权,所以照搬日本的主办银行体系是不现实的。但是主办银行对企业经营介入的模式对我国的银行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取其精华同时兼顾我国国情或许可以成为纾困民企的良药。特别是在新常态经济下民营企业发展面临转型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分析公司经营对银行参与的潜在需要以及可发挥其作用的具体条件,深入研究与金融科技相融的中国特色的银行监控机制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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