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将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
央行网站刊登的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并指出,试点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子公司,投资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的重点建设项目股权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健全金融法治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内外资金融机构适用同等监管要求,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意见称。
在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对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
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
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上海设立的理财公司。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区内依法设立金融科技公司,积极稳妥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集团在上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资金管理中心,经批准可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允许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探索外汇管理转型升级。
在临港新片区内试点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研究推动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及相关数字科技研发支持机构建立平台,办理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促进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发展。
在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方面,继续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逐步推动境内结算代理行向托管行转型,为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多元化服务。
同时,发展人民币利率、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研究推出人民币利率期权,进一步丰富外汇期权等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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