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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型风险的五种情形

银行管理型风险的五种情形

我们通常把银行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类型,但这实质上只是风险的表现形式而已。如果从风险产生的根源和本质上来看,银行的风险可分为经营型风险和管理型风险两类。经营型风险主要指外部因素对银行的影响,是同一市场环境下所有银行都面临的一般性风险;管理型风险主要指由银行自身治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具有个体特殊性。管理能力提高,不但可以大大降低管理型风险,也可大幅降低经营型风险。认为经营型风险是银行必须承担的损失是有失偏颇的,经营型风险确实客观存在,但很多是可以识别、预警、缓释和控制的,并不是绝对不能作为。

管理型风险大致有五种情形。

一是公司治理本身存在缺陷,从而在制度机制上为风险的形成埋下了伏笔。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要在机构内部形成制衡机制,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银行风险外溢性强,这方面尤其重要。公司治理缺陷有两个主要表现。第一,股东干预和操纵,将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利益凌驾于银行利益之上,通过违规关联交易、隐型利益输送掏空银行。一些控股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混淆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与股东(stockholder)的边界。第二,内部人控制。经营层把持银行,缺乏外部监管,或者外部监督失效。经营层为了窃取个人非法利益,不惜损害银行利益。

二是能力不足。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难于识别、防范和处置风险。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业务越来越广泛,产品种类繁多,风险的表现形式、传递路径和影响深度变得十分复杂,防控风险需要相当高的专业水平。一些表外业务风险隐蔽性交织性强,若专业能力不够,是很难发现和管控的。

三是勤勉尽职不到位。有的银行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却因为勤勉尽职不够、敬业精神欠缺等,不愿意投入足够精力去发现和堵塞漏洞。例如,“垒大户”就属此类,有的银行对大型企业集团根本不做尽职调查,不做客户风险评级,闭着眼睛大量授信。有的银行喜欢“搭便车”,只要是别的银行给予某一企业贷款,自己就不加分析,跟从放贷,连基本的“三查”也束之高阁。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大型企业信用违约事件就充分暴露了银行普遍存在不履职、不勤奋等问题。

四是动机不纯。一些机构不顾自身的资源禀赋,盲目跨业跨区跨境扩张,热衷于市场排名。有的高管把银行作为跳板,盲目追求短期业绩,掩盖风险或延滞风险。有的为获得高额激励,置银行经营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律和逻辑于不顾,造成巨大的潜在风险。动机不纯必然会使得银行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等都变样走形,出问题是必然的。

五是违法犯罪。若经营管理人员主观上就想开展违法违规活动,那必然会想方设法从银行转移和攫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最终由银行承担。违法犯罪行为给银行造成的影响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声誉上的。一旦银行信用受到损害,信心开始动摇,出现风险甚至发生危机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一家银行出现问题和困难,可能有很多原因。在现实中,为了推卸和逃避责任,或者为掩盖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一些经营管理人员更愿意将其原因归结为经营型风险,如经济下行导致客户偿债能力下降,从而信用违约率上升。事实上,国际上有统计,银行的损失绝大部分来自管理型风险,占80%的比例,真正因为经营环境因素造成的风险平均只有20%。

不管是经济景气还是不景气,我们会发现,在同样的经营外部环境下,总有一些银行做得好,风险损失小;一些银行做得差,风险敞口大,甚至出现资不抵债。这就很好地解释了防范好管理型风险的重要性。好银行与坏银行的根本差别就在于前者管理型风险低。遗憾的是,到现在还有一些银行仍然认为中后台部门只是成本中心,殊不知,它们不仅是利润中心,还是价值发现与创造中心。如果我们的银行都能遵循金融伦理,尊重金融规律,不故意混淆经营型风险与管理型风险,不故意表现出对经营型风险的“无能为力”,真正把功夫放在提高管理水平上,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银行的风险水平是可以大幅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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