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全行改革及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档案工作在体制、机制、内容、手段、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进一步规范全行档案工作管理,适应我行改革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总行对《档案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目前,数万亿信贷资产的债权凭证、重要的客户权证,我行土地等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材料以及文书、财务会计等重要档案全部实现了二级分行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工作已经成为我行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记录历史真实面貌、维护我行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全行安全稳健运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信息支持与保障作用。各行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从维护我行资产安全、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运转的高度,认真分析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和完善档案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档案工作的内容、作用,客观、科学地评估档案工作岗位价值,切实解决目前不同程度存在的档案工作机构、人员不到位的问题。
三、要强化档案安全意识,认真解决档案安全问题,确保档案实体安全。要积极推进所辖行档案库房及相关设施改造工作,力争在三年内使全行档案库房及相关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同时要加强档案安全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四、要进一步夯实档案业务基础建设。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做深做细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档案的“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各类档案特别是重大活动声像实物档案和新业务档案的收集工作,从源头上保证档案齐全、完整。

档案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档案工作的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开发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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