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品价值评估培训-资产评估实务-机器设备评估PPT讲座讲义
第四章 机器设备评估
一、机器设备定义
自然科学领域所指的机器设备,是指将机械能转换成为便于人们利用的机械能,以及将机械能转换为某种非机械能,或利用机械能来做一定工作的装备或器具。
机械为机器和机构的泛称,各种机械的共同特征是:(1)由零件或部件组成;(2)零件、部件之间有确定的相对运动和力的传递;(3)有机械能的转换或机械能的利用。
一般分为三类;
第一类机械包括内燃机、电动机、汽轮机、水轮机、风力机等,它是将自然界中的能量转换为机械能而做功的机械装置,称为动力机械。动力机械按其所转换的自然界中的能量形式又分风力机械、水力机械。
第二类机械包括发电机、热泵、液压泵等,统称为能量变换机械。
第三类机械是利用自然界或动力机械所提供的机械能来改变工作对象的物理状态、性质、结构、形状、位置等,统称为工作机械。
资产评估中所指的机器设备是广义的,除了上述机器设备,还包括人们根据声、光、电技术制造的电器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
在国际评估准则中对机器设备的有关定义如下:
设备、机器和装备是用来为所有者提供收益的、不动产以外的有形资产。设备是包括特殊性非永久性建筑物、机器和仪器在内的组合资产;机器,包括单独的机器和机器的组合,是指使用或应用机械动力的器械装置,由具有特定功能的结构组成,用以完成一定的工作;装备是用以支持企业功能的附属性资产。
二、机器设备的分类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使用的国家分类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在1994年1月24日颁发了《固定资产分类标准与代码》规定了我国现行的机器设备分为:
(1)通用设备; (2)专用设备;
(3)交通运输设备;(4)电气设备;
(5)电子及通信设备;
(6)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营具、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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