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论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的时候,有个历史背景必须被厘清。我国独立63年,公共财政仅出现过4年的盈余,那就是1998年经济因亚洲金融危机而陷衰退以前的那4年,其余的岁月都是赤字。
而63年来,除了广场协议以后至亚洲金融危机以前那十年左右的时间以外,我国的公共债务都是逐年增长的,尤其是1997/98年以后的攀升更是有一路扬长而去之势。
换言之,财政赤字和债务扩大是多年来跨政权的常态,不是偶有的失衡,所以谈财赤和国债,关键态度不是“为何又是赤字?不负责任!政府没钱了!”,反正发债券从来就是政府生钱支付开销的管道,我们其实该问“为啥事而举债?效益高过成本吗?这财赤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吗?”
当财赤以提振经济为目的,公帑都挥洒在对提高产能、深化技术吸收能力和创造就业机会起到正面激励的项目上,并为往后扩大租税打下基础的话,财赤就有自我修复和缩减的内在机制。
再说,谈论财赤和国债,也有个基本概念务必先搞懂,即国际收支都反映了国内私人和公共部门的总吸收能力。
如果国内吸收能力趋弱,商品服务进口自会偏低,而过剩产量也会被外国消费者吸纳,国际收支就会出现顺差。
确保国债可持续性
更重要的是,当公共部门长期处于赤字状态,而国际收支依然出现顺差,那就表示整个私企部门多年来深陷商业投资不足的窘境。
这正是我国自亚洲金融危机以后的状况,而疫情更是对私企商业投资的另一大冲击,所以扩大财赤才是负责任的政策回应,而施政焦点就应该是强化私企的商业投资意愿和力度。
要融资财赤,政府就必须发债券。前文曾提及当下国债水平不足虑的五大理由,但对于未来国债的可持续性,却总是有一种自证预言的特征。
当债息因市场忧虑国债大增而骤然涨高的话,财赤恶化之余却又不具生产力,无法扩大税收基础以便为未来的减赤铺路,从而进一步推高市场忧虑,这样会让国债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又或者商业投资意愿因预期未来的税务负担会因为填补财政缺口之需而增加而却步的话,财赤的经济效益会被抵消,结果债是举了,钱是花了,经济却提振乏力,财赤不仅失去自我修复的功能,国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会恶化。
债券发行应由国行认购
到底要如何在发公共债券之余,却不引发市场忧虑,也不对市场资金需求造成排挤效应,从而最大化政府支出对经济的正面功效?
也许我们可以重新思考发债券的机制,从原有的债务人(政府)-债权人(投资者)的架构,扩大至债务人-国家银行-银行-零售债权人的模式。
首先,债券的首要发行完全由国行认购,这么一来国债就被货币化了,俗语也就是所谓的国行印新钞买国债。
由于国行属于政府机构的一环,支付给国行的债息最终会回到国库成为非租税收入,因而剔除了市场因对公共债务可持续性的忧虑而引发抛售潮的可能性。
但这样大量印钞不会引发通货膨胀吗?
姑且不论在总需求疲弱、经济陷通缩之际,制造通胀原来就是政策目的之一,关于因货币化国债而可能出现的通胀,正是国行施政可控的范畴。
持有国债的国行,随后可以通过银行体系出售国债,让零售投资者认购,把民间储蓄锁在银行体系内。
这么做有几项好处,一来身为债权人,民间可投资于风险趋零、利息回酬却比银行定期存款较高的资产,二来银行无需担忧市场资金会因政府发债券而被吸干枯,反之,被锁着的存款稳住了银行体系发长期贷款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当资金留在银行体系内,那也等同于强化了国行通过调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政策利率以引导通胀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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