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站位,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对金融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要坚持党管金融,从战略高度谋划金融工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政治保障。要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战略决策。要加强制度化流程化建设管理,形成定期研究金融发展战略、分析金融风险点、研讨金融发展态势、决定金融大政方针的工作机制,确保金融风险监管有力、防控得力。要强化能力本领, 提高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金融素养和战略素养,增强对潜在金融风险的洞察力、防控金融风险的决断力、做好金融工作的组织力。
(二)深耕细作,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商业银行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发展中解决好内控管理、资产质量、服务水平、竞争能力等方面不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问题。
一要扩供给。商业银行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中央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要求,紧密围绕中央关于“六稳”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重点方面,扩大总量、做大增量,继续保持信贷增长的良好势头,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阳光雨露。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共同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二要抓重点。以江西省为例,当前江西省正在大力实施创新型省份建设,全面开展“大干项目年”活动,培育打造“2+6+N”重点产业集群,这是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商业银行要抢抓这些发展机遇,加快战略布局,精准对接全省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的金融需求。积极投身“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完善与“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相配套的金融服务。响应政府号召,更加主动高效地对接江西省“2+6+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战行动计划。
三是扶弱项。商业银行要全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继续下沉机构、下沉服务,提高存取款等基础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有效满足城乡居民金融需求。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薄弱环节的有效金融供给,解决这些领域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不折不扣完成普惠金融贷款投放的监管要求。要全面审视信贷制度,清理对民营企业不公平的规定,做到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要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贷款投放,支持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和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纯信用贷款的比重,使制造业贷款比例与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更加匹配。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推广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保单质押等融资模式,提高贷款可获得性。适度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整合业务办理环节,推广“信贷工厂”模式,实施模板化运作、批量化审批,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商业银行要重点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推广“金融+扶贫车间”“金融+产业+财政”等扶贫模式,做优做强“产业扶贫信贷通”等扶贫产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金融力量。
四是促改革。商业银行要大力支持经济供给侧改革,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原则,用好联合授信和债权人委员会两项机制,对主业突出、治理良好、风控能力较强的企业,要充分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继续保障住房贷款的基本需要,对投机性房地产贷款要严格控制。加大主动减费让利力度,严禁巧立名目、捆绑销售、加通道等变相收费、违规收费行为,同时通过管理上的提质增效,扩大融资成本可压降空间。
(三)守牢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是全力化解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风险。坚决落实风险化解处置属地责任,分门别类制定地方法人银行风险化解方案,推动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出台帮扶政策,协调解决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优化法人机构班子结构,强化地方法人银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专业化、年轻化、市场化原则配齐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加强考核管理,将资产质量管控、风险真实反映、风险处置化解进度、依法合规经营等情况作为履职评价重要内容。强化财政支持力度,推动省级财政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通过财政注资、捐赠现金或优质可变现资产等方式,帮助地方法人银行化解不良资产。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本土优势,通过批量收购、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拓宽处置渠道。
二是加快推进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要加快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在法院系统建立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或金融法庭,实行金融案件集中审理,提升金融案件审判效率。要提高金融案件执行效率,建立涵盖公安、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出入境管理、住房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的银行业案件联动执行机制,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及时、全面掌握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动向,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积极开展银行业诉讼案件积案清理,定期组织开展“银行业诉讼案件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部分案件久拖不决问题。要切实降低金融案件诉讼成本,针对银行案件数量多、金额大的特点,推动有关部门适当降低标的金额提取比例和公告费、保全费率标准。积极落实好同类金融案件诉讼费用返还政策,及时返还银行垫付的诉讼费用,对存量应退未退诉讼费用,采取先易后难、分批分期方式,逐年逐步落实。要加大失信人员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失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的平台,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打击力度,优化地方金融生态。加大对公职人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资产查询、扣薪划款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公职人员拖欠贷款专项清收行动。
三是严防严控重点领域风险。要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以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压实“三会一层”责任,配强配齐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提升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能力,构建全面覆盖、严密有效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三大体系。要坚决防控信用风险,坚定不移地将信用风险防控作为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对表内外业务风险进行逐笔排查、全面评估,摸清风险底数,准确、真实、动态地反映表内外业务信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将逾期90天以上资产全部计入不良,依法依规计提资本、提足拨备。综合运用清收、转让、抵质押物变现、核销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最大限度追损止损挽损,化解存量风险。同时,要健全信贷管理机制,完善风控措施,突出对借款人还款意愿和第一还款来源的审核评估,着力前移防控关口,遏制增量风险。要密切关注流动性风险,全面优化客户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加快回归主业,坚决压缩同业、投资规模及占比,降低期限错配程度。既要量入为出,合理确定资产规模和期限,也要分散风险,避免资金来源和资产投放过分集中。同时,要加大吸存力度,扩大负债来源,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地方法人机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流动性应急预案,协调人民银行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在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要大力防控声誉风险,构筑全天候、全视角、快速响应、有效应对的舆情监测处置机制,有效防止负面舆情蔓延扩散、发酵升级。要加强新闻宣传,强化舆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理解与支持。要高度重视信息科技风险,认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查遗补缺。重点围绕完善“两地三中心”,推进地方法人银行加快信息科技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数据安全、信息完整、运营连续。
(四)固本培元,切实推进银行业改革转型发展
深化改革是金融发展与稳定的内生动力和根本保障。确保银行业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就能够从源头上把控风险。
一要加快发展理念转向。当前银行业已进入高风险、低回报的新阶段,要借改革转型,重新审视发展理念,围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这个总目标和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这个大方向,遵从发展规律,制定科学清晰的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特点,找准符合比较优势的市场定位,聚焦目标客户,深耕细分市场,要客观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决摒弃“规模求大、地域求广、业务求全”的发展情结,坚守“立足当地、服务当地、不跨区域”的经营原则,建立稳固“根据地”,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二要加快业务模式转型。要坚持“坚持本源化、回归主业”思路,扭转投资超过贷款、表外业务发展过快的局面,这些业务的快速发展,实际上意味着隐藏的信贷风险,可能会影响金融安全。国际上一些银行过度创新,多是远离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模型复杂、杠杆高企,导致了危机的发生。要优化管理模式,改进业务流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吻合行情的经营路径,降低服务门槛,缩短融资链条,压降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弥补金融服务短板。对创新业务,坚持依法、合规、稳健前提,注重优化调整资产结构,增强主动负债能力,提高资产负债匹配度,积极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金融市场化改革趋势;同时,要严守依法合规底线,严堵监管套利渠道,严防资金体内“空转”,严禁游走于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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