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金融保链强链”行动,服务于产业链供应链做好做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作为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可向企业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及服务,为企业分担出口风险,保障收汇安全。
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
为以信用证、非信用证方式从中国出口的货物或服务提供应收账款收汇风险保障,承保业务的信用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
承保风险 |
商业风险 |
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
买方拖欠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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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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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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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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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风险 |
指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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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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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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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或开证行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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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赔偿比例 |
政治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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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他商业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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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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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保险单下的最高参与比例可以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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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下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
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
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保障在国内贸易中,因买方商业风险造成的应收货款损失,或因供应商商业风险造成的不能收回预付款的损失。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银行。贸易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且真实合法有效。承保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商业风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国内贸易,是指对被保险人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且买方接收货物后,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货款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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