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锦银行称,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整改盘锦银行超规发放薪酬工作的通知》要求,盘锦银行2016-2018年度6位市管干部薪酬不应高于836.46万元,而实际发放了1222.09万元,超标准385.63万元。
盘锦银行称,根据核定结果,该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等6位市管干部已全部退回超标薪酬,现2016-2018年度盘锦银行市管干部薪酬完全符合标准。
退回超规薪酬后,盘锦银行董事长张成杰在2018年的基本薪酬为10.72万元,绩效薪酬为32.16万元,任期奖励收入为33.86万元;行长张金才和监事长赵士文在2018年基本薪酬同样为10.72万元,绩效薪酬为32.16万元,任期奖励收入为3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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