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得知,三菱电机子公司的男性社员,于2017年年末过劳自杀,并于今年10月被认定为工伤。
2014年至2017年,三菱电机有5名男性社员因长时间劳动相继被认定为工伤,其中2人过劳自杀。“工作方式改革”自2016年度(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起开始推行,打出抑制长时间劳动的方针,推进对于子公司的指导,但仍未能防止过劳自杀的再度发生。
据几名相关人士表示,过劳自杀的,是将总公司设置于制作半导体制品的三菱电机Power Device制作所(总部位于福冈市)内的子公司·Melco Semiconductor Engineering的40多岁(当时)技术人员。
在调往其他子公司·Melco power device后,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在位于兵库县丰冈市的丰冈工厂工作时,因长时间劳动而出现精神障碍。有时1月加班超过100小时。从丰冈工厂调至位于福冈市的工作岗位后,于2017年12月自杀。遗属方面以自杀原因为长时间劳动为由,于2018年7月申请工伤。但马劳动基准监督署于今年10月4日予以认定。
三菱电机的宣传方面表示“一直对相关公司的工作方式改革实行适当的指导及支援。严正接受有人去世一事,并将继续彻底进行合适的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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