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 – 中国周四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外开放是中国基本国策,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
意见指出,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取消中外合资银行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
优化汽车领域外资政策。各地区要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水平。
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尽快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范围。推进企业发行外债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自主选择借用外债模式,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上周在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介绍了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为着力点,中国在深化对外开放、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以及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20条稳外资措施。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