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互联网金融纠纷大数据分析报告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互联网金融纠纷大数据分析报告

8月13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互联网金融纠纷大数据分析报告。

经过梳理,杭州互联网法院金融借款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案件增幅趋势明显判决率高。纠纷数量成倍增长,金融案件互联网化趋势明显,收案数量进一步增加或成必然。

二、金融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主要可分为传统银行、网络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三类。

三、借款主体突破地域限制。95%以上互联网金融案件借款主体为个人,主要涉及短期消费贷款,80、90后已成为互联网借贷的主力军。从地域分布上看,借款人遍布全国。

四、信用数据价值凸显。95%以上案件中的借款类型为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借款人的信用数据,包括征信记录、消费记录等为金融机构审核的主要内容。

五、证据以电子化形式呈现。借款合同的电子化是互联网金融案件与传统金融案件最显著的区别。各家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电子合同签署方式各异,但借款合同外观相似。

杭州互联网法院表示,针对互联网金融案件的特点,杭州互联网法院依靠集约审理、创新融合、科技赋能、明晰标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等工作举措,实现了案件审理的高效便捷。

一、送达用时短即时到达。在送达方式上区分电子送达、线下送达、公告送达的送达形式,借助杭州互联网法院送达平台,并与邮政系统对接,送达效率提高明显,个案平均送达耗时为5天,相比传统线下送达缩短50%以上时间。目前,约三分之二互联网金融案件约定电子送达,案件立案后便可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即时完成送达,送达几乎不再占用任何审理期限。

二、两种审理模式灵活适用。灵活运用在线审理与异步审理模式,不断提高庭审效率。相比传统审理模式可有效缩短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平均在线开庭时长不到20分钟。

三、团队化分流审理周期缩短。通过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金融速裁团队,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利用人工智能、专业算法技术,自动提取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关键事实等案件核心要素,目前金融案件已初步具备判决书智能批量生成条件,做到从立案到判决全流程压缩审理周期。与其他案件相比,审理周期节约60%以上。

杭州互联网法院提出,当前互联网金融纠纷反映出以下六个问题:

一、金融机构互联网思维方式有待加强,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方式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

二、借款合同未约定电子送达条款或者是送达条款约定不清,影响案件送达效率。

三、不同金融机构对于电子借款合同成立生效的订立标准不同,带来司法认定难度。

四、合同中关于利息、复利、罚息的计算标准不统一,有些金融机构约定的罚息、复利金额超过法定限额。

五、执行问题成为影响互联网金融借款纠纷的痛点堵点。

六、互联网金融数据与司法数据的互联互通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尚难做到金融电子数据与司法平台的直接对接,无法充分利用技术智能化优势,提高审判效率。

对此,杭州互联网法院提出四大建议:

一、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立法。应当加快互联网金融纠纷的相关立法、制定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标准、推动数据专门立法。

二、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互联网化。树立以互联网方式处理互联网金融的新思维,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符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运营模式。建立统一认证标准,提高用户体验。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金融监管和科技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完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建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司法替代机制。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诉源治理”,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网络治理格局建设。简化互联网金融案件执行程序,大力引入网络公证处等第三方机构,推动社会解决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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