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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贷业务岗位(初级)教材(电子版)

个人信贷业务岗位(初级)教材(电子版).doc

目录
【知识篇】
第一章 金融基础知识 1
第一节 货币与信用 1
第二节 利息与利率 3
第三节 金融机构 5
一、中央银行 5
二、金融监管机构 5
三、经营性金融机构 5
第四节 金融市场 7
一、货币市场 7
二、资本市场 7
三、外汇市场 10
四、黄金市场 10
第五节 个人贷款相关行业介绍 11
一、房地产业 11
二、汽车 12
三、教育 13
四、中小企业 14
第二章 个人信贷业务法律基础知识 16
第一节 概述 16
第二节 借款人 18
一、借款人的民事主体资格 18
二、借款人委托他人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19
三、夫妻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19
第三节 合同 21
一、合同概述 21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 21
三、合同、借据规范填写问题 22
四、利用《合同法》维护贷款债权 23
五、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与免责事由 24
第四节 担保 25
一、贷款担保概述 25
二、贷款保证 25
三、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 27
四、抵押权 27
五、质权 30
【产品篇】
第三章 个人信贷业务概述 32
第一节 个人信贷业务的概述与特点 32
第二节 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概述 35
第三节 国内个人信贷业务竞争态势简述 40
第四节 我行个人贷款产品体系 43
第四章 个人住房贷款产品 47
第一节 个人住房贷款 47
第二节 个人商用房贷款 56
第三节 住房公积金贷款 58
第五章 个人消费贷款产品 65
第一节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65
第二节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67
第三节 个人质押贷款(含网上个人质押贷款) 69
第四节 个人信用贷款 71
第五节 国家助学贷款 75
第六章 个人经营贷款 78
第七章 个人最高额担保贷款 82
第八章 贷款担保 85
第一节 基本概念和规定 85
第二节 保证担保 86
第三节 抵押担保 89
第四节 质押担保 91
第五节 组合担保 93
第九章 个人贷款还款方式 95
第十章 个人贷款贷款利率及结息规定 101
【营销篇】
第十一章 个人信贷市场营销 103
第一节 市场营销基本理论 103
第二节 市场细分与目标客户 106
第三节 营销渠道与营销模式 120

【流程篇】
第十二章 个人贷款申请审批操作流程 131
第一节 个人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132
一、贷款的申请受理 132
二、贷款的调查 133
第二节 个人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135
一、资料接收与分派 136
二、贷款审查审批 136
第三节 个人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138
一、贷款签批 139
二、贷款发放 139
三、贷款收回 140
第十三章 合作机构管理 141
第一节 合作机构管理概述 141
一、合作机构范围与管理原则 141
二、合作机构准入的基本条件 141
三、禁止合作的对象 141
第二节 合作机构的管理 142
一、合作机构的准入 142
二、合作机构的调查、审查与审批 143
三、合作机构的监测与管理 144
四、合作机构的预警与退出 145
第十四章 个人信贷风险管理 148
第一节 个人信贷贷后检查 148
第二节 个人信贷不良贷款管理 149
一、个人信贷不良贷款划分标准 149
二、风险拨备 149
三、个人信贷预警、整改和停牌制度 150
【技能篇】 154
第十五章 自我展示能力 154
第一节 个人客户经理形象礼仪规范 154
一、形象仪表规范 154
二、日常客户接待礼仪 155
三、拜访客户的礼仪 157
四、日常工作习惯规范 158
第二节 金融英语礼仪用语 159
一、涉外交际礼节 159
二、个贷业务常用短语与句型 164
第三节 有效沟通 165
一、有效沟通概述 166
二、人际关系与高效沟通 167
三、个人客户经理的日常沟通技巧 168
【系统篇】
第十六章 个人信贷业务流程相关信息系统 169
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170
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CIIS) 172
三、个人客户营销管理系统(PBMS) 173
四、个人信贷管理系统 175
五、个人贷款核算系统 180
六、个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83
七、网上银行 183
【大个金】
第十七章 储蓄产品 185
第一节 储蓄 185
第二节 利息所得税 188
第十八章 银行卡 191
第一节 银行卡的分类 191
第二节 各类银行卡的特点 191
一、牡丹灵通卡 191
二、牡丹灵通卡e时代 192
三、牡丹国际借记卡 193
四、牡丹信用卡 193
五、牡丹白金卡 193
六、牡丹国际信用卡 193
七、牡丹贷记卡 193
八、牡丹联名卡 193
九、牡丹运通商务卡 194
【关键知识点】 194
【练习题】 194
【练习题答案】 195
第十九章 电子银行 196
第一节 电子银行业务简介 196
第二节 网上银行业务 196
第三节 电话银行业务 198
第四节 手机银行业务 199
第五节 多媒体自助终端业务 200
第二十章 投资与财富管理 202
第一节 个人理财规划 202
第二节 国债及其它债券 202
一、凭证式国债 202
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 202
三、记账式国债 203
第三节 理财产品 203
第四节 保险产品 204
第五节 基金产品 205
一、开放式基金 205
二、基金定投 205
第六节 银证业务 206
第二十一章 个人结算业务 209
第一节 个人结算账户 209
第二节 汇款 209
一、异地通存通兑 209
二、汇款直通车 210
三、跨行转账汇款 210
第三节 个人支票 210
【项目篇】

第一节 个人信贷贷后检查
一、贷后检查概述
贷后检查属于贷款管理工作范畴,即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本息收回之日止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其内容是对贷款的使用及还本付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的在于降低贷款风险;密切注意借款人在使用贷款中的问题,并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及时发现问题贷款,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催收或处理等。做好贷后管理工作是优化贷款资产质量,提高贷款的经济效益,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保证。
二、贷后检查的内容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检查内容包括:对客户的贷后检查和对内部的贷后检查两个方面。
(一)对客户的贷后检查
1.借款人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无挪用或转移贷款现象;
2.借款人职业、收入、品行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有无异常变化;
3.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4.抵(质)押物的保管及价值变化情况;
5.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
6.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
7.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8.其他关系债权实现和保障情况。
(二)对内部管理的检查
1.总行负责对国家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涉及全行的重大问题及总行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分行重点检查所属分支行贯彻落实总行及分行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贷款是否双人调查、核保、核押;审贷分离的运作情况;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消费信贷台账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贷后检查报告是否详实,贷款形态分类是否准确等。
3.支行对所辖机构要逐笔检查新发放贷款:
(1)是否依法合规,贷款金额、期限是否超出规定额度,担保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审核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档案是否完整,有无缺少重要档案的现象;
(3)质押物的有价单证是否入库视同现金保管;档案交接手续是否完整;
(4)监督贷后检查工作是否到位,查看贷后检查报告、催收记录等资料是否完整;
(5)信贷台账的登记使用情况及所反映客户信息的真实情况;
(6)审核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是否针对每级分类的不同情况进行有效的防范监督;
(7)还款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逾期是否按规定计收罚息,处理抵质押物手续是否依法合规;
(8)将检查中暴露、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上级行。
三、贷后检查的时限
总行和分行每年要对下级行进行一次专业检查;二级分行每季度至少对下级行进行一次检查;支行消费信贷管理部门每月对贷款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客户经理对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可疑、损失类贷款应随时进行监控。
四、贷后检查的程序
(一)对正常类贷款可通过电话了解借款人基本情况有无变化;
(二)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等方式了解借款违约的主要原因,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的形态;
(三)对借款人违约贷款提出催收意见,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行长批准实施;
(四)登记《个人信贷贷后检查纪录》,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二节 个人信贷不良贷款管理
一、个人信贷不良贷款划分标准
我行不良贷款实行新的分类标准,从原有的“一逾两呆”过渡为“五级分类”。“五级分类”按照风险程度不同,对贷款的形态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方法是:
(一)贷款形态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五类,后三类贷款为不良贷款。
(二)贷款形态分类遵循不可拆分的原则,即一笔贷款只能处于一种贷款形态,不能同时处于多种贷款形态。
(三)贷款形态分类标准
1.正常贷款:贷款期间正常及分次还款正常;
2.关注贷款:贷款逾期3个月(含)以及分次还款连续逾期3个月(含)以内;
3.次级贷款:贷款逾期3—6个月(含)以内及分次还款连续逾期3—6个月(含)以内;
4.可疑贷款:贷款逾期6个月以上及分次还款连续逾期6个月以上;
5.损失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然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风险拨备
1.计提范围
风险拨备要按照财政部规定需要提取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项准备。
2.计提比例
正常类贷款计提比例=正常类贷款余额×1%
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关注类贷款余额×2%
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次级类贷款余额×20%
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可疑类贷款余额×50%
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损失类贷款余额×100%
3.拨备的使用
个人信贷风险拨备的使用纳入总行呆账核销统一管理。
三、个人信贷预警、整改和停牌制度
我行个人信贷业务按照“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各级行整体的预警、整改和停牌制度。
(一)预警、整改和停牌制度概念
按照风险控制要求和业务管理规范,对存在不同程度风险状况或管理隐患的个人信贷业务经办机构给予不同程度的业务处罚。
(二)预警、整改和停牌处罚标准
1.业务预警标准
个人信贷业务经办机构出现下列情况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可对业务经办机构下达业务预警通知书:
(1)个人信贷业务不良贷款超过全行平均水平;
(2)没有按照内控要求配备业务管理人员;
(3)遗失贷款原始资料,引起纠纷或造成责任不清,给我行资产带来损失;
(4)违反有关规定向行内员工发放贷款或发放行内员工担保贷款,造成贷款风险;
(5)违反面谈制度,贷款资料审核不严,造成贷款风险;
(6)审贷不分,造成风险隐患。
2.业务整改标准
个人信贷业务经办机构出现下列情况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可对业务经办机构下达业务整改通知书:
(1)个人信贷业务不良贷款在所辖行中处于偏高水平;
(2)超权限、超额度、超成数发放个人信贷,造成贷款风险;
(3)发放未指定用途贷款或用作股本、权益性投资的贷款;
(4)因管理或操作问题导致抵(质)押物被挪用或遗失、损坏,造成贷款风险;
(5)没有按照要求加强贷后管理,导致资产质量恶化;
(6)隐瞒问题或报告不及时以及拖延解决下级行报告的问题,造成贷款风险增大;
(7)违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资产质量和管理状况恶化;
(8)跨科目核销贷款或利用“拆大为小”、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违规核销贷款。
3.业务停牌标准
个人信贷业务经办机构出现下列情况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可对业务经办机构下达业务停牌通知书:
(1)个人信贷业务不良贷款水平持续偏高,已给我行造成严重贷款损失;
(2)因管理不力或未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酿成重大案件,被全行通报批评或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
(3)存在“假按揭”、贷款挪用等问题,并已造成资产损失;
(4)利用放贷收息、借新还旧等弄虚作假行为隐瞒不良贷款和管理漏洞;
(5)个人信贷台账系统运行管理混乱,没有配备台账管理员或台账管理员不掌握基本操作,台账数据不完整,擅改台账数据,影响业务检测。
个人信贷业务经办机构对单个业务品种管理不力,造成业务风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可对该业务经办机构的该业务品种进行业务停牌处罚。
被业务停牌处罚的个人信贷业务经办机构,因业务整改不力,造成不良贷款仍持续上升,业务管理水平没有明显改善,且未来几年经营状况无好转趋势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可将个人信贷业务从该经办机构退出。对于所在地区金融资源严重匮乏,整体信用意识较差,不适宜开办个人信贷业务的经办机构,要退出个人信贷业务。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所辖行进行预警、整改、停牌处罚时需下达相应的预警、整改、停牌通知书。
(三)预警、整改和停牌处罚措施
1.业务预警处罚措施包括:
(1)不得办理信用和保证方式的个人信贷业务;
(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对受处罚机构的个人信贷业务主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2.业务整改处罚措施包括:
(1)只能办理质押或不动产抵押的个人信贷业务;
(2)上收个人汽车和综合消费贷款业务的审批权和发放权;
(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对受处罚机构的主管行长和主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业务停牌处罚措施包括:
(1)不得办理新增个人信贷业务,已签订合同的贷款可以继续发放,但必须严密监控;
(2)相关责任人离岗清收。
(3)单一业务品种被业务停牌处罚的业务经办机构不得办理该业务品种的新增业务。
(四)业务整顿
被给予整改和停牌处罚的业务经办机构须成立由本级业务主管行长任组长的个人信贷业务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业务整顿和不良贷款的催收、清收,并重点完成以下业务整顿工作:
1.认真开展业务检查,查找管理漏洞,深入分析不良贷款上升的主要原因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2.制定并落实整顿方案,堵塞管理漏洞,组成专职清收队伍负责清收转化不良贷款;
(五)解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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