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会议主办方介绍 2
1.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简介 2
4.有关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的演讲 7
二、台湾票券市场发展 9
5.台湾票券市场发展年表 9
6.台湾货币市场短期票券融资种类介绍 10
7.台湾票券公司简介 12
三、台湾经济金融之借鉴 22
8.台湾经济、金融及银行业概述 22
9.台湾票券金融公司发展对内地票据从业机构建设的借鉴意义 26
一、会议主办方介绍
1.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简介
“财团法人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3月5日,在此之前,前后酝酿期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有感于当时整个大环境结构的改变,需有一个能够结合产、官、学界与媒体,甚至于社会大众参与的沟通平台,经过一年多的观察、努力、摸索,并取得政府单位的认可,正立成立了基金会。
当时成立背景有:
一是由于外汇管制、金融商品过少、大量顺差之下,有限的金融商品被大量的资金追逐而导致水涨船高,以致于资金浮滥所衍生之财富所得分配不均,而投资公司在此背景之下所造成的伤害才刚告一段落;
而另一背景是政府落实开放「自由化、国际化」等政策之下,在准备开放证券公司、新银行之际,有感于环境变迁之大以及政府部门对新银行的开放所牵连的问题层面之广,非单一团体所能熟悉驾驭的。
为此,经过多方征询之后,故发起成立此基金会,现基金会设教育训练中心、研究咨询中心和知识推广中心,其中研究咨询中心设两岸金融学术研讨会、大陆金融学术联谊会和债券研究联谊会。
组织结构:
◆知识推广中心
透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有计划提供金融相关知识于社会大众,并开辟各种管道以便金融机构与社会大众之双向沟通,进而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之品质。
◆教育训练中心
结合国内外金融学者与实务专家,精心设计各种课程,为国内金融人才的培训予金融教育扎根而努力。
◆研究咨询中心
结合国内外金融专家学者与实务专业人才,成为推广本基金会宗旨,服务政府、金融机构与社会大众之『智库』。
本中心目前设有银行研究小组、外汇研究小组、票券金融研究小组、证券研究小组、保险研究小组、项目研究小组。
◆文化出版中心
有关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及金融机构等相关之知识与讯息,将作有系统出版,以推广金融知识
4.有关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的演讲
十年来,有太多的历程是不断摸索中,在有限的资源之下,许多活动绝非一己之力所能达成,实需各方参与单位的鼎力相助,涵盖产、官、学界及媒体朋友的参与才促使活动的圆满完成,一路走来,所要表达的就是「感谢与分享」的心情,感谢这些参与的单位,扮演积极的角色,使活动如期顺利推出。
除了活动本身的推广之外,而透过媒体的传播,相信背后也衍生更多不为人知的具体成效,其中有一位朋友在听过「台北金融大学系列演讲活动」之后,于1991年因证券经纪公司转型不易而建议其家族提前退出证券市场,进而免于92、93年不景气造成的损失,另有一位观众,在听过演讲之后,从传统企业转入证券行业,因而找到事业生涯规划的新方向。
展望另一个10年,有更多的挑战等着我们,如何秉承「珍惜当下、全力以赴」的干劲,不断突破与创新应是另一开创新旅程的关键动力。
10年历程,一路走来,「感谢与分享」是此时此刻的心情写照,愿以此句献给所有与我们一起走过的金融业界菁英们,拨冗参与各项活动的投入以及共同打拼的工作伙伴们,谢谢大家的付出与关怀。
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
二、台湾票券市场发展
5.台湾票券市场发展年表[此年表根据台湾中央银行业务局副局长、台北金融基金会研究咨询此次参会演讲稿整理。]
※1974年中研院刘大中等六院士为文主张建立一个健全的货币市场,期发挥协助工商企业筹措资金、促进银行利率自由化及中央银行得以利用实施公开市场操作之目的。
※1975年12月,财政部颁布「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规则」。
※1976年5月「中兴票券金融公司」、1977年元月「国际票券金融公司」、1978年12月「中华票券金融公司」相继成立,担任短期票券之保证、签证、承销、经纪及自营等业务,台湾有组织之货币市场于焉建立。
※1983年起准许票券金融公司办理到期日在一年以内之公债交易业务。
※八○年代中叶以后,金融国际化、自由化之呼声高涨,各界酝酿开放票券金融业务。
※1992年5月,开放银行办理第一阶段短期票券经纪自营业务。
※1993年10月发布实施「票券商业务管理办法」,开放银行兼营票券业务。
※1994年8月修正前述办法为「票券商管理办法」,开放票券金融公司之新设。
※1995年新票券金融公司陆续开业,同时核准办理公债经纪自营业务。
※1996年元月,银行业陆续开办第二阶段签证、承销业务。
※「票券金融管理法」于2001年7月颁布施行,提升票券商管理办法之法律位阶。
6.台湾货币市场短期票券融资种类介绍
台湾货币市场之交易可分为“初级市场”(PrimaryMarket)及“次级市场”(SecondaryMarket)。“初级市场”又称为“发行市场”,政府、银行及工商企业均可于初级市场发行各类票券以筹措短期资金。“次级市场”又称为“交易市场”或“流通市场”,投资人(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及个人等)可透过票券商买进或卖出各类短期票券,灵活运用资金。
交易性商业本票
交易性商业本票(CommercialPaper,简称CP1)又称第一类商业本票,为工商企业因实际交易行为而签发之交易本票。因为此类本票的信用建立在交易双方,并无银行信用保证,所以票券商在买入之前,需对交易双方做征信工作,并给予受款人一定期间的循环使用额度。持票人可于需要资金时,检附相关交易凭证向票券商办理贴现。
融资性商业本票
融资性商业本票(CommercialPaper,简称CP2)又称第二类商业本票,系工商企业为筹措短期资金所签发的本票,经专业票券商或合格金融机构签证、承销后,流通于货币市场上。融资性商业本票可分为金融机构保证发行与不需金融机构保证发行两种。企业先取得金融机构授予发行商业本票额度后,签发本票,经金融机构保证发行,是为前者。
融资性商业本票发行期限以天为单位,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企业可依本身资金需求状况、利率结构,自由决定发行期间长短,灵活调度资金,所负担之成本一般而言较向银行短期融资为低,而且采公开发行方式,亦可提高公司知名度,为一被广泛运用之短期票券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Acceptance,简称BA)指系因交易行为的买方或卖方委托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汇票经银行承兑后票信无虞,为货币市场优良交易工具。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Acceptance,简称TA)系基于实际交易行所产生,卖方于交货后签发指定买方为付款人之汇票,经买方承兑后,即成为“商业成对汇票”。卖方于需要资金时,可持向货币市场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之承兑人为一般工商企业,期债信较金融机构为低,持有之风险相对较高,故在货币市场的流通性远低于银行承兑汇票。
国库券
国库券(TreasuryBill,简称TB)系政府为调节国库收支及稳定金融所发行一年内到期之短期债务凭证。国库券以国家信用作为后盾,为各国货币市场重要的交易工具之一,其发行利率往往具代表性而为短期资金市场观察之重要指标。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多藉国库券之发行、买回作为调节金融及执行货币政策之要工具。国库券的收益率通常较货币市场其它交易工具低,惟因债信良好,且可作为质押及公务保证之用,金融机构参与国库券投标多充作流动准备金,购买后持有至到期日,中途甚少流通,市场流筹码少。目前国库券之发行、偿还等悉依照《国库券及短期借款条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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