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Bank

银行柜面业务操作教材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doc
第三部分对公业务操作.doc
第二部分现金业务.doc
第五部分银行卡业务操作.doc
第六部分电子银行业务.doc
第四部分个人业务操作.doc

第一部分柜面业务基础知识
第一章会计科目和记账方法
第一节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和表外业务的具体内容,按照其相同的特征和资金性质、业务特点、经营管理和核算要求进行科学分类而确立的会计核算项目。
一、基本规定
(一)中国建设银行会计科目体系由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核算代码组成。
一级科目为满足对外公开披露会计信息的需要;二级科目是对一级科目的明细核算;核算代码从不同的角度对二级科目核算的信息进行进一步分类统计,以满足有关部门的统计要求以及管理需要。
(二)全行会计科目体系(包括各级科目及核算代码)由总行统一负责管理。
(三)全行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的设立、编号、使用说明以及停用、撤销均由总行统一负责。总行以下各级分行均不得自行设立会计科目,确实需要增设会计科目的,应报总行批准,由总行统一增设。
(四)建设银行会计科目为本、外币共用。各行必须按照《会计信息质量监控指引》及总行“1007银行内部核算改造工程”规定的应用类型、使用范围、使用级次、使用币种、余额方向、对应关系等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五)不得使用已停用、撤销的科目。不得乱用、串用、混用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分类
会计科目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属于会计要素的核算内容使用表内科目,属于或有事项、委托代理业务和备查登记业务的核算内容使用表外科目。
(一)表内科目分类
表内科目划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资产负债共同类和损益类五大类。
1、资产类。资产类科目用以核算现金、贵金属、存放款项、各类贷款、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项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等业务。
2、负债类。负债类科目用以核算各类存款、借款、委托代理资金、发行债券、各项应付款项及其他负债类业务。
3、所有者权益类。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用以核算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
4、资产负债共同类。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用以核算系统内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外汇买卖以及法定存款准备金等。
5、损益类。损益类科目用以核算各项收入、各项支出、营业费用、税金及汇兑损益等。
(二)表外科目分类
表外科目划分为或有事项、委托代理业务和备查登记类三大类。
1、或有事项类。或有事项类科目用于核算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信用证及保函、保兑信用证及保函、开出提货担保等或有事项以及期权、掉期等衍生金融产品中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2、委托代理业务类。委托代理业务类科目用于核算代理开发银行贷款、代理开发银行逾期贷款及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利息等。
3、备查登记类。备查登记类科目用于核算有价单证、空白重要凭证、代保管有价值品、应收托收款项、代收托收款项、收到信用证及保函、未收贷款利息、未履行贷款承诺等。
三、会计科目的变更、调整
(一)会计科目变更,在年度中间通过会计分录结转,年度终了通过新旧科目结转表方式结转。
(二)全功能银行系统账户调整会计科目,应根据账户余额、积数情况分别采用以下方法调整:
1、当账户余额、积数为零时,通过联机交易调整,调整当日不得发生其他业务;
2、当账户余额、积数不为零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上报主机调账生产变更进行调整。
第二节记账方法
一、记账方法
中国建设银行表内、表外业务会计核算均采用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科目为主体,以“借”、“贷”为记账符号,按照“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录和反映资金增减变化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复式记账的平衡关系为: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全功能银行系统提供“一记双讫”交易和“单边”交易进行账务记载。“一记双讫”交易指一个交易同时处理借、贷方账务;“单边”交易指一个交易只处理借方或贷方账务,必须同时使用另一“单边”交易或计算机批量补充方式以确保账务的借贷平衡。
外汇业务实行外币分账制。外币分账又称原币记账法,是指业务发生时按原币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年终决算时先分别编制原币决算报表,然后再按年终决算牌价逐一折成人民币并入人民币决算报表的一种记账方法。
二、记账规则
(一)经办、主办分别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账务处理;主办、主管、营业经理分别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账务处理授权。
(二)数据输人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齐全,处理及时。柜员在受理客户提交的支票、“业务委托书”等支付凭证以及“进账单”、“现金存款凭条”等收款凭证时,应要求客户在“用途”栏或“备注”栏简明、清晰地填写款项用途。柜员在进行联机业务处理时,须在系统交易的“摘要”栏中准确地录入有效信息,不得将“摘要”栏置为空白或填写没有明确意义的符号、数字。
(三)柜员自制凭证上机处理,必须经有权人签批。

第二部分现金业务
第一章金库及钱箱管理
第一节金库管理
金库分为中心库、支行金库、营业网点金库三个层次。
金库有夜间库和日间库两种形式。中心库为夜间库;支行金库可为夜间库和日间库,支行夜间库称为支行业务库;营业网点金库均为日间库。
每一个金库均在全功能银行系统中对应一个“99999钱箱”。
中心库为二级分行设立的夜间存放现金及重要物品的金库,由二级分行现金营运中心直接管理,负责集中处理全辖的现金调拨及与人民银行的现金往来,业务核算纳入业务处理中心处理。
支行业务库是指当地有人民银行发行库或与中心库相距较远的支行设立的夜间存放现金及重要物品的金库,由支行管理,负责集中处理辖内网点的现金调拨、与中心库的现金相关业务往来以及与人民银行的现金往来业务,业务核算纳入支行营业室处理。
日间库是指支行或营业网点根据开办现金收付业务的需要设立的日间金库,由支行或营业网点管理,可直接与中心库或支行业务库发生现金、有价证券等业务往来。日间库只在营业期间使用,夜间不得存放任何现金和贵重物品。无库房设施的支行可办理在他行寄库业务,在他行寄库业务按照日间库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一、金库管理基本规定
(一)金库设施管理基本规定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