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岗位
1反洗钱领导小组
2反洗钱岗位设置
制度建设
3开发区支行反洗钱岗位责任制
4开发区支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5开发区支行反洗钱岗位及职责
6开发区支行反洗钱工作原则和制度
7开发区支行人民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8开发区支行对公营业网点反洗钱岗位职责、支行对公、个人金融综合业务反洗钱岗位责任制
9开发区支行大额现金支付报备制度
10开发区支行反洗钱操作流程
11开发区支行反洗钱保密制度
12开发区支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3大额支付分级审批制度
14开发区支行反洗钱操作规程
尽职调查
15开发区支行反洗钱(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16开发区支行反洗钱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
17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18大额款项查证制度
19单位客户尽职调查主管热线
学习资料
20市行关于大额报备说明
21反洗钱可疑交易划分标准
22反洗钱大额交易划分标准
23反洗钱文件规定汇编:《反洗钱法》、《金融机构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24反洗钱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综述、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规章综述
25人民银行新颁布的反洗钱监管规章综述
26反洗钱会议、培训、学习记录
27反洗钱规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28支行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反洗钱岗位设置–开发区支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一、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反洗钱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银行反洗钱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积极研究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
三、负责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反洗钱交易,定期编排反洗钱报告。
四、负责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六、向上级行报告危害反洗钱工作的行为。
七、其他应由反洗钱岗位人员负责的工作。
制度建设材料—开发区支行反洗钱工作原则和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合法审慎原则:即: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做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2)保密原则:即: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它人员。
(3)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即: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法规等有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二、工作制度
(1)“了解客户”制度:即: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与其它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或其它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和记录其客户的身份。
(2)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即:凡支付金额在规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异常都要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的制度。
(3)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即:当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者怀疑其进行交易客户的款项可能来自犯罪活动时,必须迅速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外汇管理局报告的制度。
(4)保存记录的制度:即:要求在定期内保存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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