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介绍
二、江苏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介绍
三、山东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介绍
四、安徽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介绍
五、广东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介绍
六、广东分行营业部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介绍
七、浙江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介绍
广东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介绍
强化规范管理,突出主营业务,健全激励机制,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广东分行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7000万元,(其中省行营业部5654万元),在投行业务规范管理、重大项目营销储备以及提高投行业务综合贡献度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投行业务发展呈现新的特点。
一、整章建制,严格业务规范管理,加快机制建设
1、规范投行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为推动投资银行业务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广东分行参照国际投行惯例制定了统一的业务推介手册《投资银行业务介绍》,完备营销工具。为进一步通过制度保障来有效地隔离和制约投资银行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两类业务风险,在两者之间建立起风险“防火墙”,广东分行在这些操作办法和规程中,对风险防范机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对涉及我行融资的财务顾问业务,确保投行业务流程独立于贷款业务流程。投资银行部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不参与贷款评估、审查和审批的任何环节;向客户提交的方案、建议、财务顾问报告等咨询顾问性文件均须从满足客户需求的角度进行撰写,不能作为我行相关部门贷款评估、审查和审批的依据。第二,省行直接签署或二级分行经省行审批委托对外签署财务顾问聘任协议,必须采用统一的《财务顾问聘任协议》格式合同,如需修改须经省行审核同意。第三,对有融资需求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部门要逐步建立独立的分销与合作渠道,既可向行内推荐,也可向其他金融机构推荐。对于竞争性客户和优质的融资业务,投资银行部应优先向行内推荐。第四,加强法律审查,法律事务部门对每笔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向客户提交的方案或报告中涉及到的法律流程和条款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法律审查意见。
2、建立“全面营销、集中管理、统一服务、属地收费”的经营管理模式广东分行以《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确定投资银行业务采取“全面营销、集中管理、统一服务、属地收费”的经营管理模式。省行投资银行部作为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统一服务经营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承担营销客户、拓展业务、实施服务、实现收入、控制成本等具体经营任务,并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等管理工作。总行、省行下达的收入任务由省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