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人行“学业务、强能力、促服务”支付结算知识竞赛学习参考资料 – 支付系统类 – 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第一条 代收付系统处理批量代收业务和批量代付业务。
代收业务指定期发生的扣款业务,如代收电费、水费、通讯费等,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同时向多个付款人收款。
代付业务指定期发生的付款业务,如代付工资、保险金等,其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付款给多个收款人。
第二条 办理代收付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协议),代收付业务合同(协议)分为代收合同(协议)和代付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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