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UCP600装船批注的问题请教

关于UCP600装船批注的问题请教

UCP600对于提单装船批注的有关条款比UCP500简化了很多,如果信用证要求port of loading:A,那么请问:
1.如果提单上显示了port of loading为A港口而place of receipt为B,另外还显示了vessel name为C,需要加批注吗?
2.如果提单上显示了port of loading为A港口而place of receipt为B,另外还显示了vessel name为C,pre-carrierage by为D船,需要加批注吗?

1. 如果提单上的port of loading与信用证要求的一致,根据UCP600和ISBP681,无须再加批注;如不一致,则应按UCP600 Art.20 iii和ISBP681 98的要求进行加批。
2. 虽然现行的UCP600和ISBP681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以往ICC的有关解释,应加以详细批注,on board的船名和port of 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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