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 –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

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 –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 (ISBP) – DOC电子文档下载

先期问题

信用证的申请和开立
1.信用证独立于基础交易,即使信用证对该基础交易作了明确的援引。但是,为避免在审单时发生不必要的费用、延误和争议,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应当考虑清楚要求何种单据、单据由谁出具和提交单据的期限。
2.开证申请人承担其有关开立或修改信用证的指示不明确所导致的风险。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开立或修改信用证的申请即意味着授权开证行以必要或适当的方式补充或细化信用证的条款,以使信用证得以使用。
3.开证申请人应当知道,UCP的许多条文,诸如第13条、第20条、第21条、第23条、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第39条、第40条、第46条和第47条,对信用证条款的含义作了特别规定,可能导致出乎当事人预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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