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用法律知识PPT课件下载-公司客户经理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新公司法的主要特点
服务型公司法:放低市场门槛,丰富组织行为形式,鼓励投资创业,拓宽就业路径
市场型公司法:市场化取向,放松管制,强调商事主体自治,删除或修改了许多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管制性规定。
平等型公司法:善待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中资与外资、自然人与法人投资等不同市场主体,强调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新公司法的主要变化
体现了“治人才能治本”的立法宗旨
公司对外担保形似开禁实为严格
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
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
公司对外转投资的 放松和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新法放松了公司对外转投资的限制
新法基本取消了公司对外转投资对象的限制。
新法取消了公司对外转投资数额的限制。
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和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新法确立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一项专门的救济制度,旨在保护第三人(尤其是公司债权人)免遭股东滥用法人人格行为导致的侵害。其具体含义是,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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