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重点浓缩精排背诵版 – 第三部分 货币与金融 – 第三十一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 会员资料

200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重点浓缩精排背诵版 – 第三部分 货币与金融 – 第三十一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 会员资料

1、工业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2、工业产权的特征是:其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3、巴黎公约的主要原则和制度: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性原则。

4、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一般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5、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6、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7、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8、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专利人在自己的专利受到侵犯时,有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