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汇编 –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新教材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汇编 –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分值:7分)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有三个:(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2.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主要是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含义和具体规定。

3.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采取(询问回答)的形式履行其告知义务。

4.(确认保证)事项涉及(过去与现在),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将来的保证

5.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表现形式:误告(告知不实)、漏报(不予告知)、隐瞒(有意不报)、欺诈(虚假告知)。

7.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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