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完整教材分章节辅导材料 – 第十章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作为中国保监会《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简称《指引》)的配套文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04年12月发布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简称《守则》)。《守则》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作出了规定,是《指引》的具体化。《守则》的规范对象与《指引》相同,包括“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或者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两类人员。前者一般称为“保险营销员”;后者可称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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