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教材分章节辅导材料 – 第七章 人身保险 –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教材分章节辅导材料 – 第七章 人身保险 –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一)意外伤害的定义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指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的主观状态而言的,指侵害的发生是被害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l.伤害。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1)致害物。致害物是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

(2)侵害对象。侵害对象是致害物侵害的客体

(3)侵害事实。侵害事实是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2.意外。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伤害的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1)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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