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教材分章节辅导材料 – 第六章 财产保险 –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教材分章节辅导材料 – 第六章 财产保险 –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含义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同时,被保险人还可以附加人室盗抢、管道破裂和水渍的特约责任。

(一)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的基本险种,承保城乡居民所有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物资。

(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兼具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它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所交纳的是保险储金,而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交纳的是保险费。例如,每份保险金额为10000元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保险储金为1000元,投保人根据保险金额一次性交纳保险储金,保险人将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费。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三)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

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不仅具有保障功能,还具有投资功能。投保人所交付的是保险投资金,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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