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准则讲座 – 资产评估准则 – 工作底稿

评估准则讲座 – 资产评估准则 – 工作底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 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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