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准则讲座 – 资产评估准则 – 业务约定书

评估准则讲座 – 资产评估准则 – 业务约定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等行为,明确签约各方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业务约定书,是指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约定评估机构和委托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的书面合同。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第五条 评估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接评估业务相适应的执业资格。
第六条 评估机构应当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应当由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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