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管理师考试各科目法规选择下载(每一份价格)
详细清单:
A2《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科目法规: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关于人身保险产品税收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doc、关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的公告.doc;
A3《人身保险产品》科目补充法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DOC、《万能保险精算规定》.DOC、关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的公告.doc;
A5《寿险公司经营与管理》法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1.doc、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doc、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07.9.28-1.doc、高管培训管理办法-1.doc、关于《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具体适用有关事宜的通知—08.5.4-1颁布.doc、关于印发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的通知—08.3.27发布-1.doc、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06.11.14颁布.doc、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doc
A6《人身保险市场与营销》法规: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doc
A7a《人身保险会计与财务》(上)法规:2006 版企业会计准则.doc
A7b 《人身保险会计与财务》法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doc、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规定08.7.10.doc
A10《人身保险监管》补充法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规定08.7.10.doc、关于《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具体适用有关事宜的通知—08.5.4-1颁布.doc、关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的公告.doc、关于印发《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的通知—06.1.11.doc
EB1《员工福利计划:原理 设计与管理》法规:美国401K计划.doc
EB2《员工福利计划:政策与外部环境》法规:美国401K计划.doc
H1《健康保险原理与经营运作》补充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06.8.7颁布.doc、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doc
H2《健康保险外部环境与政策》补充法规:关于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08.7.25-1颁布.doc、关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doc、健康保险管理办法—06.8.7颁布.doc
P1《养老保险原理及经营运作》法规:保险公司养老业务管理办法07.11.2-1.doc
P2《养老保险外部环境及政策》法规:保险公司养老业务管理办法07.11.2-1.doc
P3《企业年金理论及实务》补充法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doc、《企业年金试行办法》.doc、保险公司养老业务管理办法07.11.2-1.doc、美国401K计划.doc
法规示例: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保护养老保险业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等多种养老保险业务,为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养老保障服务。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保险业务,包括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和企业年金管理业务。
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和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简称养老年金保险业务。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养老年金保险,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寿保险产品:
(一)以提供养老保障为目的;
(二)由个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
(三)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年龄时,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为一年或者不超过一年。
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具体范围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团体养老年金保险,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寿保险产品:
(一)以提供养老保障为目的,并由保险公司以一份保险合同承保;
(二)由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投保,并以投保团体5人以上的特定成员为被保险人;
(三)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为一年或者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管理业务,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帐户管理、投资管理等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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